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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台湾居民申请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1 、填写完整并帖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33mm * 48mm )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2 、提交其台胞证;
    3 、首次申请居留签注的,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4 、在大陆投资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投资批准书;在大陆企事业单位任职、就业的,提交与任职、就业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单位公函或就业证;在大陆学校、科研单位就学或接受培训的,提交入学通知书或主管部门的证明;在大陆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交流活动的,提交所在单位证明;在大陆购置房产的,提交房产证明;与大陆居民结婚的,提交结婚证;
    5 、在本市己办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办理程序

填表、受理、审批、制证、发证。

承诺时限

5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多次 100 元 / 项,一次 20 元 /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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