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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办理流程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 、居民身份证


  2 、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 、婚姻状况证明
  ① 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 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 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 、二寸彩照 3 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 3 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 、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 ①--④ 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 、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 ①--④ 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 、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 ①--④ 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婚前体检:
  1 、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 、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 、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其它:需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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